日前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已获同意。《实施意见》通过控价“组合拳”,支持“职住一致”的刚需,遏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稳控房价,以期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实现2018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上涨。
2018—2020年新建各类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将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加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监管;适时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
划分3个调控片区,确保实现精准控价目标
厦门市将实施片区精准调控。按照“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空间分布、配套和房价水平差异,厦门市划分思明与湖里、海沧与集美、同安与翔安等三个调控片区实施精准控价,确保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控价目标的完成。
今后,还将完善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会商机制,按照控价目标要求,引导开发企业参照“同区域、同品质”楼盘预售均价进行合理定价,并将车位车库价格、精 装修费用纳入价格管控。
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不得超过预售备案价格进行销售,不得利用委托装修、搭售车位、储藏间等捆绑或限定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新建租赁住房,不低于新增供应量30%
厦门市将继续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加快推进征迁交地工作和土地出让节奏,2018年力争出让商住用地(含市场租赁住房等)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根据地块不同特点,综合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竞自持、现场抽签等方式,稳定地价水平和房价预期。值得一提的是,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项目要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我市将合理确定年度控价目标,支持“职住一致”的刚需,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稳控房价。
未来五年我市各类住房和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时序,将得到合理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我市将科学编制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我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合理确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各类住房和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时序,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新开楼盘销售,适时推行公证摇号
《实施意见》提到,将持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市场秩序。
在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签订信用承诺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涉嫌捂地的企业,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违约企业及控股母公司参加厦门土地竞拍。
同时,《实施意见》还表示,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蓄客量大于房源量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公证摇号开盘销售。
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我市将继续“重拳”出击:我市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各相关部门将形成合力,重点打击违规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价格欺诈、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持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解决。当前,我市就正在开展房地产企业、中介、评估机构双随机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将公开通报结果。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机制,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涉嫌捂地的企业,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禁止违约企业及控股母公司参加我市土地竞拍。
(房掌柜整理自厦门日报、海西晨报)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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