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减测绘事项,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名称将变更为“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竣工综合测量)”,以体现机构改革后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二为一的验收制度;取消用于竣工验收的“消防测量”事项;取消“绿化率及市政配套核实测量”中的雨水污水管线配套核实测量,保留规划指标核实所需要的“绿地率测量”,并将其纳入“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竣工综合测量)”内容,不再单独出具“绿地率测量”报告,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可在竣工核验时直接从“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报告(竣工综合测量)”中调取所需的绿地率测量成果。
其次,“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测量”将直接并入“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竣工综合测量)”,不再单独出具测绘报告,建设项目地下室测量按人防面积计算标准施测,人防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时可直接从“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报告(竣工综合测量)”中调用所需的测量成果。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的要求,将用于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测绘”与“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测量(竣工综合测量)”同步实施,共享测绘数据,对政府部门验收过程中要求项目整改引起变化的应进行核实更新与补充测绘。
同时,教育、文化、体育、环卫、社会福利五类财政投融资项目竣工测量成果审核改为承诺抽审制;并及时总结改革实践经验,逐步推广运用。
中止执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厦国土房[2018]619号)(含附件)。
此外,取消“多测合一”测量成果审核类项目申请人(建设单位)到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请环节,改由测绘单位将“多测合一”测量成果直接推送至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测绘信息中心”)进行内部限时审核(10个工作日)。
2022-02-15 10:03
2022-02-15 09:59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