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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借流转之名圈地 改变农地用途搞非农化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厦门房掌柜  2014-03-28 09:36:24
[摘要]近来,以“下乡投资”为名行“圈地运动”之实的事件时有发生,企业联合地方政府以流转的名义强征农地,改变农地用途大搞“非农化”和“非粮化”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甚至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隐患

  推进土改试点需慎重

  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26日召开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会上介绍,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监管层已多次强调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一定要慎重稳妥,土地流转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陈锡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特别强调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谋定而后动,必须非常慎重稳妥地推进试点。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对此要设定准入门槛,原则上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准入后要进行监督,防止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他表示,自己并不看好公司企业大规模搞农业。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土地流转是提倡的,但是必须是有序地流转,所谓有序流转就是依法、自愿、有偿,最主要要保障农民的权益。因为地是农民的,是承包农户的,流转不流转,以什么价格流转,流转多少时间应该由农户说了算,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不是干部,这一点必须明确。

  “对于‘圈地’这个词,圈好了是利大于弊,圈不好弊大于利,要趋利避害,鼓励双赢模式,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高俊才表示,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使农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可能也有,但还是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去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高俊才说,今后农业投入渠道要政府、企业和个人三结合,缺一不可。农业投资总体上还应以农民为主体,而工商资本甚至是城市资本到农村去扩大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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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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