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伊金霍洛,内蒙古第五监狱。
一群囚犯,挤在狭窄的牢房,空气龌龊,但王本余觉得正常。
18年来,从42岁到60岁,王本余已习惯坐牢。当初的被冤枉强奸杀人,让他痛不欲生,现在早已麻木。就像一块伤疤,最初总要挠,久了也就忘了。
可生活注定不会永远平静。这年7月,监狱民警突然找他:“王本余,跟我走。”
在会客室,他看到几名警察,口音京味十足:“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你的同案犯李彦明被抓住了。”
“他又犯了啥罪啊?”王本余有些好奇。
“这个与你无关,只对你有好处,没有坏处,该说啥你说啥……”来人的语气不惊不诧。
事发过程早已说过很多遍,王本余就像竹筒倒豆子,警察不得不频频打断,让他说慢点。18年来,他跟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民警说过,跟看守所民警说过,跟法官说过,跟监狱警察说过,跟同监舍的囚犯说过……但似乎并没有人相信他。而这次,在18年后,却从北京跑来几个警察,主动听他说。他有些激动。
说完,签字,按手印。他隐约记得,那天在回监舍的路上,似乎有些阳光。
根据警察建议,王本余决定再次申诉。这次,监狱也非常支持。监区长陈强说,咱们有复印机,我给你多印几份,内蒙高院、包头中院都寄一份,让他们都知道。
两个月后,又有人来找他,也是北京来的,检察院的。来了四五个人,王本余再次把过程重复了一遍,录了音。
2013年2月,内蒙古高院来人了。他们找到王本余,详细了解了当年的情况并作了记录,然后走了。
三个月后,内蒙古高院法官再次来到监狱会见王本余,这次,一同来的还有三名法医。法医带来一个模子,让王本余用嘴咬,留下牙印。咬模子时,王本余又想起当年审讯他的民警。强光灯下,民警让他张开嘴,仔细看了他的牙齿,然后告诉旁边的民警:“他有两颗虎牙,被害的女孩脸上那牙印就是他咬的!”
想起这些,王本余对着模子狠狠咬了一口。
王本余至今也不知道法院为什么要取这个牙印,也不知道女孩脸上的牙印为何与自己扯上关系。
等待很漫长,接下来的日子,仿佛比过去的18年都漫长。
2013年7月22日,吃了午饭后,监狱民警来叫他:“王本余,打好行李,准备出狱!”
王本余像听到了炸雷,呆呆地没有动弹。
“还没改判啊?”“真的要放你了。”民警的重复,让他知道这是真的。“你在包头有亲戚没有?”“有个表弟……”民警拨通了王本余表弟的电话,让他在凌晨0点前,来监狱接王本余。
民警把他带到禁闭室隔壁的办公室,这里已经有一男一女。“我们是内蒙高院的。”年长一点的男法官说,随即念起一份文件:“……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案件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随后,王本余走出监狱大门。
赔偿 赔150万元 法官说“别再找麻烦”
出门一刹那,他忍不住回头望望,却突然有些落寞:在这里已经习惯了,每天按时劳动、学习、休息……现在突然要出去了,以后怎么生活?
包头市中院的王副院长和一名审判长,已在门外等候。“现在自由了,以后有什么打算?”王副院长问王本余。
“我要感谢政府,要感谢高院领导,特别感谢我们监狱长和监区长,给我平反。以后回老家,平平安安生活。”王本余说着话锋一转:“但坐牢18年,我已经老了,以后经济上也没有着落……”
话没说完,被王副院长打断:“这些你别担心,我们会考虑的。”
开完会,到了下午5点,表弟已经在监狱外会议室楼下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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