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带有两个阳台,看房时却发现实际只有一个。宋先生找开发商理论,竟被告知这只是“合同打印时出现的失误”。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个解释,要求开发商赔偿,但遭到拒绝。
由于实际户型与预期相差甚远,宋先生向同安区工商局投诉,希望能为“凭空消失的阳台”要个说法。接到投诉后,新民工商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上,确有说明房屋带有两个非封闭式阳台,但该房屋的总面积及合同附带的户型图则与实际无误。调解中,开发商方面表示,可以为宋先生全额款退房,但无法满足他提出的赔偿要求。由于分歧较大,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意见仍无法达成一致,工商人员只能建议双方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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