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研究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落实处、受欢迎”。
一是推行扶持办法。
2017年底,我市颁布《厦门市租赁住房用地公开出让实施意见》,调整租赁住房用地出让起始价,2018年9月,我市颁布《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从增量奖励、经营奖励两个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税负将由原来的6~12%下降到5%以下,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有利于优质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
我市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示范性文件,如《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厦门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运行。同时修订了《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修订版)报送法制部门审定。
三是加大公积金支持。
2018年6月起,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上限由原有的1800元/季提高到3000元/季。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58.76万人次,总金额12.52亿元,有力地支持职工的租房消费需求。
四是大力推进“金融+”。
我市已与建行、中行、华夏银行等12家银行签订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5.总结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经过探索,当地逐步形成了有借鉴意义的试点经验,为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提供了新思路。
加大扶持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手段。2017年底,厦门颁布《厦门市租赁住房用地公开出让实施意见》,调整租赁住房用地出让起始价。2018年9月,颁布《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从增量奖励、经营奖励两个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税负将由原来的6~12%下降到5%以下,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有利于优质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完善政策保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示范性文件,如《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等。
在加大公积金支持方面,2018年6月起,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上限由原有的1800元/季提高到3000元/季。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58.76万人次,总金额12.52亿元,有力地支持职工的租房消费需求。
在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当地完善住房租赁户籍管理、卫计和社会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按政策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免费享受健康建档、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住房租赁教育保障,以及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保待遇。此外,大力推进“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原则,向从事租赁住房建设及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向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出租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离不开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构建多元化市场力量。厦门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引领”。目前当地有14家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占全区市市场主体的38%,拥有房源近9万套,占全市长租公寓的总房源的60%。同时,当地注重吸引知名房企“抢滩进驻”,先后吸引了龙湖冠寓、世联红璞公寓、魔方公寓、万科泊寓、碧桂园的“碧家国际社区”等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入驻厦门。当地推动房地产关联行业企业“转型参与”,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除了增加租赁供给,做好管理服务、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同样重要。系统引入了投诉建议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对租房全过程的监管,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信用管理方面,系统采用信用分值、信用等级制及信用黑名单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同时还引用了黑名单制度,对信用分低于200分的将列入信用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对其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中的相关权限。
(房掌柜整理来自厦门房地产联合网、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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