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提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暂行规定》表示,住房用地供应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民生保障与职住平衡相结合、全市统筹与辖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在拓展供应渠道方面,《暂行规定》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包括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政策供应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在当天的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策飞表示,上述十一种渠道中,此次政策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建和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七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同时,挖掘用地潜力方面,王策飞介绍,措施包括鼓励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无偿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设公共住房;鼓励交通场站、变电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设施用地,配建出租型公共住房;轨道交通用地,特别是车辆段、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在符合规划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房建设。
按照规定,深圳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全市范围内三类公共住房的套数比例,住房供应需落实2035年前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的任务,实现市场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
另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的《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显示,2020年度深圳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按用地性质分,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其中新供应129.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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