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3人户为例,如属于家庭收入符合现有规定条件(即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申请户,选择现房的就可以按现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根据家庭年收入个人自付10%-30%的租金,补助90%-70%的租金。如属于家庭收入符合政策过渡收入标准(即家庭年收入在5万-8万元)的申请户,可以参加选房后签订过渡租赁合同,在租金缴交上也实行过渡租金标准,即家庭年收入5万-6万元(不含5万元)的个人自付房屋租金的40%。家庭年收入6万-8万元(不含6万元)的个人自付房屋租金的50%,这部分申请户不需要签订租金补助合同。(日报记者 张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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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房源的合同签订 计划安排
11月24日-12月5日,组织10月份选择现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签订合同和办理交房。
2015年1月下旬,组织12月份选择现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签订合同和办理交房。
审核公示和选房批次 计划安排
(一)201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的思明区、湖里区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轮候号20803之前,约24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9月30日-10月6日,组织资格公示。
10月10日-12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看房(现房组织看房,期房由于房源属于在建状态,没有办法安排看房)。
10月14日-24日,组织选房。
(二)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约900户)分配时间安排:
10月21日-24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因房源均为在建的期房,无法安排看房)。
10月27日-31日,组织选房。
(三)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家庭(约50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10月10日-16日,组织资格公示。
10月27日-31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因房源均为在建的期房,无法安排看房)。
11月3日-21日,组织选房。
(四)剩余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约57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10月26日-11月1日,组织资格公示。
12月1日-5日,领取选房手册。
12月8日-31日,组织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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