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对象:创意设计产业领军人物、创业型(创业企业)领军人才、国际上有影响力的设计大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含台湾地区文创人才,并适当降低入驻门槛)入驻园区设立文创企业。
奖励: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无偿为其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相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5、大型文化创意活动
最高获补贴50万
适合对象:在园区内举办对区域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化的文化创意活动(如节庆、赛事、论坛等)。
奖励: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一次性给予活动主办方相关推广、组织等费用补贴20万元-50万元。
6、文创企业获奖
最高奖100万
适合对象:园区内文创企业或项目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
奖励:属国际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属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7、文创产业项目贷款
补贴50%利息
适合对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园区运营商、自我转型改造业主、文创企业因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含项目改造)。
奖励:每年按其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说明:园区运营商、自我转型改造业主将其所建设与经营的文创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经营的,最终实际运营项目的企业才可享受本规定扶持。
8、老厂房改造成文创项目
也可给予补助
适合对象:除龙山文创园以外,利用老厂房、旧仓库、传统文化街区等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成文创产业项目的。
奖励:经思明区政府批准同意,可参照本规定给予改造补助。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温馨提醒
扶持哪些对象和业态?
2022-02-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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