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国楼市已临近年末,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年初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能否实现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新华网日前曾报道称:“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量价齐升,不少城市的房价涨幅已超过政府年初的调控‘承诺’,后市如何调控备受关注。”回顾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大多要求“房价涨幅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涨幅”。但截至到前半年,部分城市房价涨幅已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2013年10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9月份70城市房价变动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已经超过20%,其中北京涨幅居首,达到20.6%。数据显示,9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已经达到14个,除了一线城市,还有厦门、郑州、南京、沈阳、福州等10城市。自7月份以来,已经连续三个月有至少10个城市房价同比超1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价格同比增幅遥遥领先,均超过20%。二线城市同比涨幅平均为9.3%,其中厦门涨幅最为明显,达到16.5%,直逼一线城市。三线城市同比涨幅平均为6.9%,其中南充同比涨幅达到11.5%,堪比部分二线城市,温州是70大中城市中唯一一个房价同比下跌的城市。
7月-9月70城新建商品住宅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城市
序号 城市 7月同比 8月同比 9月同比
1 北京 18.3% 19.3% 20.6%
2 上海 16.5% 18.5% 20.4%
3 广州 17.4% 19.0% 20.2%
4 深圳 17.0% 18.4% 20.1%
5 厦门 13.9% 14.9% 16.5%
6 郑州 12.0% 12.6% 12.7%
7 南京 12.8% 13.5% 14.5%
8 沈阳 10.6% 11.7% 12.7%
9 福州 10.9% 11.2% 12.3%
10 南充 10.9% 11.5% 11.5%
11 长沙 10.2% 10.8%
12 太原 10.0% 11.3%
13 武汉 10.5%
14 岳阳 10.8%
15 乌鲁木齐 10.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今年3月1日发布,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要求,“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年初各地纷纷出台房价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25
2022-02-11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