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厦门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河北承德7.4亩土地成“被抢新娘” 官司从区打到省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厦门房掌柜  2014-04-29 09:32:17
[摘要]孙世嘉所说的“娶媳妇案”,其实是一起股权连带土地开发权纠纷案。案件原告方为承德市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山诚公司”)股东姚成江(法人代表)、袁二明;被告方为承德市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杨帆公司”)法人代表杨军

承德避暑山庄附近7.4亩开发用地纠纷调查

  近日,河北承德一起持续9年之久、经市区两级法院先后审理5次的土地纠纷案引起了社会关注。

  由于历时9年诉讼,案件审理过程异常繁复,该案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孙世嘉用“娶媳妇”打起了比喻,“就好比你喜欢一个女孩子,两个人相爱了,领证了,也办了婚礼,甚至还生了孩子,小日子过得挺美。忽然有一个人跑到法院去告状,说这桩婚姻是非法的,新媳妇和孩子应该归他所有。这个人告状的理由,是手里有一封当初与新媳妇谈恋爱时的‘情书’。这很荒唐是不是?但更荒唐的是,法院居然在你出示了合法的结婚证及相关证明的情况下,竟然判决你的婚姻无效,你的媳妇和孩子归那个人所有……”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赶赴承德,就此案件进行采访、调查。

  7.4亩土地成为被抢“新娘”?

  孙世嘉所说的“娶媳妇案”,其实是一起股权连带土地开发权纠纷案。案件原告方为承德市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山诚公司”)股东姚成江(法人代表)、袁二明;被告方为承德市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杨帆公司”)法人代表杨军。

  杨帆公司成立之初,共有4个股东,当时的法人代表叫曹福兵,持股结构为曹福兵占60%,杨军占8.3%,李淑红占11.7%,胡会林占20%。

  2004年,杨帆公司成立不久,就通过招拍挂取得了承德避暑山庄附近一宗7.4亩土地的开发建设权。据公司现法人代表杨军介绍,这宗土地是杨帆公司名下唯一的经营财产,“2004年前后,承德房地产市场低迷,公司拥有开发建设权的这7.4亩土地,由于地段相对偏僻,当时并不值钱。”

  据杨军介绍,2005年4月16日,杨帆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曹福兵、胡会林要求退出杨帆公司,并转让二人在杨帆公司持有的股份。经全体股东同意,曹福兵将其所持60%股份转让给杨军,胡会林将其所持20%股份转让给李淑红,当日便形成了临时股东会决议。

  两天以后的2005年4月18日,曹福兵、胡会林与杨军、李淑红分别签订了《承德市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随后,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并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

  自此,杨军成为公司大股东和法人代表,按照孙世嘉的比喻,此时,杨军把“媳妇”(公司股权)领回了家,并拥有了唯一的“孩子”(7.4亩开发用地)。

  随后的时间里,杨帆公司在杨军的带领下,完成了7.4亩土地上住户的拆迁补偿工作,并着手进行土地平整与规划。

  2006年3月,杨军忽然接到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自此,杨军遭遇了一场历时9年的官司。

  根据传票,杨军得知,承德当地的山诚公司把自己告上了法庭,称山诚公司应该拥有一年前曹福兵、胡会林持有的共80%的杨帆公司股权,同时拥有这块7.4亩土地的开发建设权。

  双桥区法院相关判决书显示,2005年曹福兵和胡会林在与杨军、李淑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与山诚公司也签署了一份《转让协议》,协议称:曹、胡将所持杨帆公司股份和7.4亩土地转让给山诚公司。该协议杨帆公司没有盖章。当时曹胡二人与杨军、李淑红立即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而山诚公司却并没有按照协议规定,按期支付股价款及履行协议。

分享到:
责任编辑:梁珮瑜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标普称116家房企今年国内债券到期金额约2300亿元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