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1月10日起施行,14种建筑物的命名标准被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大厦、商厦、大楼、广场、城、中心、小区、公寓、花园、园、苑、别墅等14种建筑物名称备案标准正式出炉。
“花园”、“大厦”、“广场”……一直都是开发商爱用的楼盘名字。随着楼市的发展,成都也每年都有大量的“花园”、“大厦”、“广场”问世。其实许多项目本身的条件完全不能支撑这些高端大气的名字,那么成都现在到底有没有标准来规范这些楼盘命名?
近期,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1月10日起施行,满足标准的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功能的建筑物在开工建设前应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
14类标准详细说明
从本月10日开始,建筑物的命名将有严格的要求。根据《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楼群等建筑物,其业主须按程序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14种建筑物的命名标准被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大厦、商厦、大楼、广场、城、中心、小区、公寓、花园、园、苑、别墅等14种建筑物名称备案标准正式出炉。
比如,成都随处可见的大厦,以后命名都必须达到备案的标准方可使用。按照规定,“大厦”、“商厦”指高层或大型写字楼、办公楼或具有商场、商店等功能的,用作商贸活动等公共建筑。高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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